0755-33053828

0755-33053827

办理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1、立遗嘱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 婚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港澳台及外籍人 员持相关证件); 

2、继承人/遗嘱查询/遗嘱提取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还需提供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立遗嘱人父母、子女的姓名、身份证 号、住址、电话(已去世有死亡证明的提供 死亡证明,若无则需提供去世时间)。


二、财产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1、商品房: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没有房产证原件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深圳产权登记中 心的产权信息单/法院的生效判决、仲裁机构裁决书);

2、非商品房:整栋楼的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证(绿 本证),属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提供使用备案证明、《拆迁(回迁)补偿合同》、房屋所在村委开 具的《证明》及《买卖合同》; 

3、存款:提供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资金流水单并加盖银行印章; 

4、股票/基金:提供股东代码卡及证券公司关于股票及资金的证明单、通过交易系统打印的股票流 水单、基金购买合同;

5、债权:债权取得的合同、法律文件;

6、股权:公司股东证明、公司信息工商查询单;

7.贵重物品:购买单据或来源证明;订立人与贵重物品的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