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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16条第1款中规定,在遗嘱中“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但遗嘱的主要内容并不是指定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执行人并不是对遗产的处分, 而只关涉遗嘱的执行。因此,遗嘱中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的,不遗嘱的成立和执行。
除上述内容外,遗嘱人还可以在遗嘱中说明其他事项,如关于丧事的安排和要求等。
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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