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得来的房子要交20%的遗产税?” “不写遗嘱,独生子女能继承全部财产吗?” 导语 7月28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区龙城社区内气氛热烈,一场由“益创荟·2025”南山区第十届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创新项目大赛扶持、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承办的“一纸托付·传承有据——深圳遗嘱库自书遗嘱指导项目”专题普法讲座在此举行。30余位居民早早到场,带着长期以来的困惑,迫不及待地向律师寻求答案。 讲座伊始,居民们便纷纷举手发问,问题接连不断——“继承房产真的要交20%的遗产税吗?”“我只有一个儿子,不写遗嘱应该没问题吧?”“写遗嘱是不是很麻烦?”面对居民们急切而真实的困惑,深圳遗嘱库公益律师逐一耐心解答,并以此为切入点,展开了一场系统而深入的法律知识讲解。 律师首先从居民最为关注的房产继承问题入手,明确指出:目前我国并无遗产税制度,所谓“继承房产需缴纳20%遗产税”的说法并无法律依据。 随后,针对遗嘱订立问题,律师系统介绍了《民法典》规定的几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均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仅在危急情形下有效;律师特别提醒,自书遗嘱虽门槛较低,但实践中因笔迹真伪难以认定、表述存在歧义等问题,引发的家庭纠纷最为常见,建议居民在专业指导下完成遗嘱订立。 在厘清基本法律政策后,律师进一步讲解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律师还结合真实案例提醒居民:独生子女未必能全额继承父母财产。因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旦他们后于父母离世,房产份额就可能牵扯到叔伯、姨舅等亲属,现实中因此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遗嘱不是生命的句号,而是亲情的延长线。”律师总结道,“一份规范的遗嘱,既能让财产按本人意愿分配,也能避免家人因继承纠纷反目成仇。” 讲座结束后,不少居民仍意犹未尽,纷纷围住律师继续咨询,更有居民当场表示希望预约遗嘱指导服务。 “一纸托付·传承有据”项目荣获“益创荟·2025”南山区第十届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创新项目大赛一等奖。项目以居民财产继承法律知识普及与自书遗嘱规范化指导为核心,旨在帮助市民走出继承法律误区,规避因未立遗嘱或遗嘱不规范引发的家庭纠纷,守护家庭和谐。截至目前,项目已走进南山区粤海、南山、桃源等7个街道,累计开展活动16场,惠及800余人。未来,项目还将持续推进自书遗嘱指导及法律咨询服务,惠及更多社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