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费用,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以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2、继承权公证费用是所按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的,最低不少于200元。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是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的方式来计算的。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主要是由0.05%的房屋评估价的合同印花税、一定的登记费、和权证印花税组成的。
3、继承过户有些还需缴纳契税,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则需缴纳契税1.5%。房地产在 继承过户手续中产生的费用有时候比办理其他继承手续要多,但是这些费用也不是凭空虚有的。各项费用的收取都是有国家规定的,都是合法合理的。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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